為了引導市民群眾文明開展健身娛樂活動,更好地推進公共場所文明秩序,1月15日,源匯區(qū)城市發(fā)展服務中心、交通路居委會、馬路街派出所、廣場舞團隊負責人以及居民代表等開展聯(lián)席會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guī),聯(lián)合規(guī)范雙匯廣場廣場舞健身娛樂活動。
一是嚴格按照配置均衡、規(guī)模適當、安全合理、因地制宜的原則,對在雙匯廣場內活動的廣場舞健身團隊進行摸底調查備案、逐一登記在冊,合理地為廣場舞健身娛樂活動進行場地規(guī)劃;
二是對報備在冊的早晚間13個廣場舞娛樂健身團隊進行逐一簽訂文明健身承諾書,要求團隊成員嚴格遵守娛樂健身規(guī)章制度,進入廣場的非機動車輛及時停放在規(guī)劃的藍色停車區(qū)域內;
三是進行廣場舞健身娛樂活動時音量分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guī)定,鍛煉時聲源處音量最高不超過85分貝,在距離聲源最近的噪聲敏感建筑一米處的音量最高不超過45分貝;
四是嚴格遵守廣場舞活動時間,活動時間控制在冬季(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7:00--8:30,晚上19:00--21:00;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6:30--8:00,晚上19:30--21:30;如遇重要活動事件時應暫停健身娛樂活動;
五是廣場舞隊伍之間要文明禮讓,文明健身,不得影響周邊居民學生的正常工作、學習和生活秩序,不得惡意比拼音量,不得以經營為目的排斥他人自愿參與鍛煉,不得隨意更換時間和位置(如超過一個月不在此場地活動視為自動放棄,雙匯廣場管理辦公室有權將此場地安排其他)。廣場舞團隊如因團隊原因需要暫停時要進行臨時請假申請備案,如請假備案時間超出七日視為自動放棄此活動場地;
六是雙匯廣場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不定時加強廣場舞健身娛樂活動的日常監(jiān)督巡查,扎實做好廣場舞健身娛樂活動的監(jiān)管機制,全力營造健康、和諧、文明、有序的廣場舞健身活動良好氛圍。(通訊員:周娟麗 陳艷華)
責編:瘦馬 編審:王輝 終審:盧子璋